发布单位: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5月6日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公司进行自主清洁生产审核,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1号《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现公布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公布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规模;法人代表、企业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燃料)消耗情况;主要产品名称、产量;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去向、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应执行的排放标准、规定的总量限额以及排污费缴纳情况等”的相关要求,现将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前后主要原辅料(燃料)消耗情况、生产产品情况、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附件: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公告 (1).doc
项目单位: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市丹徒区恒园路1-2号
邮 编:212028
联系电话:15252922592
联系人:袁毓
公示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2日(7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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