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思维 共筑企业合规防线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企业合规经营、提升董监高法律素养的号召,8月9日,人力资源中心举办了第15期“恒顺大讲堂”,围绕《新公司法》中董监高的义务和职责内容进行主题培训。
在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日益复杂多变,合规经营已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作为公司的领航者与守护者,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的法律素养与合规意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健运行与长远发展。本次培训再次邀请了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钱岭律师做授课讲师,从董监高的基本规定、责任、义务、赔偿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
钱岭律师指出,董监高承担的义务基础分为了对内和对外两块,对内需要维护股东权益、保护公司利益,对外则需要保障债权人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此外他还对董事的选聘和离任又进行了详细阐明,对董监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责任,对新增的禁止抽逃出资方式进行了重点说明。
钱岭律师强调,《新公司法》中首次明确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监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监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钱岭律师强调了要了解董监高的赔偿体系,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法律意识、严格信息披露并且建立健全追责机制。
钱岭律师还列举了董监高虚报注册资本罪、虚报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权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刑事责任,指出,应高度重视并采取强化监督与审计、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法律培训和建立追责制度等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培训是公司在提升董监高法律素养和合规经营能力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公司也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共筑诚信经营、合规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恒顺味道小程序
版权所有©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苏ICP备18048867号-1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恒顺大道66号
邮编:212143
联系电话:0511-85233758
热线电话:400828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