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认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安享系列【28】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4,000万元,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588期(368天)收益凭证理财产品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安享系列【28】期收益凭证,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588期(368天)收益凭证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安享系列【28】期收益凭证期限185天,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588期(368天)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期限368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004、2020-005、2020-016号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收益凭证产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安享系列【28】期收益凭证 | 4,000 | 1.50%至7.50%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保本型 |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588期(368天)收益凭证产品 | 4,000 | 3.50% | -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185天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 - | - | - | 否 |
368天 | 固定收益保本型 | - | - | - | 否 |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安享系列【28】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安享系列【28】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收益凭证
(3)产品期限:185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0年9月24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1.50%至7.50%
(6)收益起算日:2020年9月25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29日
(8) 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金樽1588期(368天)收益凭证产品
(1)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588期(368天)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固定收益保本型
(3)产品期限:368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0年9月24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6)收益起算日:2020年9月25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9 月27日
(8) 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安享系列【28】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和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588期(368天)收益凭证产品。
(四)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亿元) | 主营业务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95年10月25日 | 张佑君 | 121.17 | 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 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否 |
1996年9月16日 | 徐志斌 | 250.399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除可转换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品种),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 控股股东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030)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7,917.22 |
净资产 | 1,616.25 |
项目 | 2019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431.40 |
净利润 | 122.29 |
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000166)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885.37 |
净资产 | 832.06 |
项目 | 2019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245.93 |
净利润 | 57.35 |
(三)上述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通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上市公司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也关注了与受托方有关的舆论报道和相关信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0年6 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99,374.16 | 298,180.82 |
负债总额 | 65,532.62 | 63,355.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926.86 | 32,455.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3,888.95 | 225,181.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70.24 | 42,912.14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2.6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3.57%。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89%。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5,167.02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2.75%。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 决策程序的履行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并经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南洋银行结构性存款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4,000.00 | 165.55 | 0 |
2 | 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00.00 | 7.99 | 0 |
3 |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 | 10,000.00 | ||
4 |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 银行理财产品 | 51,000.00 | 21,000.00 | 413.11 | 30,000.00 |
5 |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 | 券商理财产品 | 17,000.00 | 17,000.00 | 51.35 | 0 |
6 |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 | 券商理财产品 | 17,000.00 | 17,000.00 | ||
7 | 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00 | 5,000.00 | ||
8 |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 | 券商理财产品 | 4,000.00 | 4,000.00 | ||
9 | 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 券商理财产品 | 4,000.00 | 4,000.00 | ||
合计 | 114,000.00 | 44,000.00 | 638.00 | 70,0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70,0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31.09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97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70,00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0,000.00 | |||||
总理财额度 | 80,000.00 |
注: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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