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联系我们>>信息公告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空瓶堆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1/1/26 13:40:26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空瓶堆场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瓶堆场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恒园路1-2号

3.2 工程规模:造价约399万元; 

3.3 工程估算价(万元):约341万元; 

3.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03月1日2021年05月1日 

3.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YZ2021003

空瓶堆场建设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所有工程

6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4.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1.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6 其他必要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4.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4.3 其他要求:

  4.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68000.00元,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4.3.3履约保证金要求:/

   

5.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5.1投标报价(100分):

5.1.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8%;5.1.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1.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1月31日(节假日请使用网上报名)9:00-11:30,14:00-17:00,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至江苏友诚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4楼)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6.2需携带的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为授权人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费及资料费500元(接受支付宝或微信、现金直接交纳)。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2月05日 14:3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丹徒区恒园路1-2号)

8. 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2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3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8.4  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总                          联系人:史工

电  话:                              电  话:18652824164


image.png恒顺味道小程序

版权所有©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苏ICP备18048867号-1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恒顺大道66号

邮编:212143

联系电话:0511-85233758

热线电话:4008288118

ebsIco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