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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聘用 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5/9 12:08:36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就本公司20192020两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此次招标择优选定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协助聘方及其子公司起草、修改、审查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根据聘方要求,起草、修改、审查聘方或其子公司签署的合同、协议、函件、招投标文件等各类法律文件;

3.应聘方及其子公司要求,参加工作会议或商务谈判,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4.根据聘方要求,就聘方及其子公司在对外经营及内部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必要时须出具《法律意见书》或相关文书)、律师函件等;

5.协助聘方及其子公司建立法律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向聘方提供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指导聘方建立和完善法律文件档案、企业危机管理机制和应对预案;

6.就聘方及其子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在立项阶段对投资方案进行法律审查,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7.为聘方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协助聘方制定相关保护方案及制度;

8.根据聘方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9.对聘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2次,内容由聘方决定;

10.每年为聘方开展一次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含但不仅限于当年度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为聘方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为聘方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重大投资、购并、重组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应邀参与企业重大投资、购并、重组的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处理聘方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理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诉讼、仲裁应对机制,包括证据搜集、内部配合机制等一系列应对策略。

(三)另行委托的法律事务

接受聘方的委托,担任聘方的代理人,参加聘方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需另办委托手续及收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需入围镇江市国资系统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案名单;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律师事务所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3.律师事务所具有办理破产案件和上市公司业务的资质,在经济、合同、破产重组、投融资、证券业务与公司上市、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和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方面有实操人员团队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4.投标人承诺指派至少3名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提供服务,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经验不少于10年;

5.主办律师熟悉国有企业经营特点,具备为国有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执业经历,有丰富的法律咨询、合同谈判和投资论证经验,熟悉聘方经营行业范围相关法律法规;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服务要求

我公司对服务范围内服务项目的响应要求是:

1.可及时联系到顾问律师;

2.对我公司咨询的法律事务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紧急事务应在我公司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回应(包括口头答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3.对于非诉讼法律事务,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法律服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法律咨询意见书、律师函等)或处理办法,属重大复杂法律服务文件按我公司要求的期限完成;

4.按时出席有关会议或谈判;对于重要会议或谈判,须由主办律师亲自出席,并根据会议或谈判情况提出法律意见;

5.对于需修改的合同,一般应在收到需修改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属重大复杂合同按我公司要求的期限完成,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6.起草合同和其他法律服务文件,一般应在接受任务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属重大复杂合同和法律服务文件按我公司要求的期限完成,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7.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应由主办律师或授权人亲自审核签字。

四、投标文件应提供材料

1.执业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投标机构基本情况介绍、从业经验(2年办理经济、金融、证券、投资、资产重组、知识产权、工程基建、劳动人事、生产质量、招投标、市场销售、广告宣传、应对行政风险等企业实际经营方面非诉法务文书和诉讼案件司法文书)及获得资质、信用等级或奖项证书一览表;

2.投标机构承接本项目的法律顾问团及主办律师姓名和联系方式,主办律师的资质、获得的荣誉等;

3.法律顾问工作承诺函及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条款、内容、项目及另行委托收费的服务项目优惠程度等);

4.根据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报价书;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以上资料请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并加盖公章,以密封形式送达,签封处加盖公章。

五、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投标截止时间

接受投标截止时间:2019528日上午9:30

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恒顺醋业行政大楼一楼法制办;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952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七、综合评议方式

本招标项目根据投标方职业道德、执业水平、服务和诉讼业绩、成本费用等因素做出综合评估,经评审满足招标要求,得分最高者中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涛

联系电话:15896386377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

邮编:212028

镇江市国资委全程指导监管此次招标工作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8442883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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